东京约有4%(205万套)的房屋为私人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在人口稠密的东京都中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对于私人出租房屋,与搬出时的押金结算以及在租赁期内的维修有关的麻烦继续存在。 因此,从预防麻烦的角度出发,将《东京都房屋租赁纠纷的预防条例》规定为日本第一个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准确解释的条例。

安全的公寓和公寓管理

为了防止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纠纷,本条例规定了在合同订立之前,应根据法律原则和先例(例如《民法典》)确立的原则,恢复借款人应承担的原始状态和具体事项。要求住宅用地和建筑业经营者向借款人解释并签发文件。

租户招募

离开时恢复正常磨损等基本上是由出借人承担的。 除非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有特殊协议或出于借款人应有的原因,否则通常由贷款人恢复因正常使用而导致的账龄和损失。 在占用期间进行必要的维修通常由出借方承担。 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有特殊的维修协议或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否则房屋的使用和利润的必要维修通常由出租人进行。

在租赁协议中,借款人应根据上述原则以及与该原则不同的特殊协议,由借款人承担的特定项目以及在离开时或修理时在修理时将被恢复的特定项目。

维修和保养的联系信息。

如果房屋建筑商违反了解释等义务,则将提供指导,建议和出版物。
当房屋建筑商忽略解释该条例并且未提供全部或部分解释时,
当我们做出虚假报告时,我们将提供指导和建议。
对于不遵循建议的房屋建筑商,将公布建议的名称,地址和详细信息。

关于出发时的家装的修复

由于房屋老化和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房屋修复工作是由出租人承担的,承租人不应承担该费用。

■例子■
墙壁上的海报和绘画痕迹,由于阳光等自然现象导致的布料变色等应归因于承租人,例如电视或冰箱背面的房客有意或疏忽大意,或使用与正常使用相反的行为。如果房屋由于任何原因而破旧,承租人有责任支付修复费用。
■例子■
繁殖宠物,工作中的刮擦,空调漏水等引起的支柱等损坏。
关于特殊合同作为例外
据指出,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根据两者之间的协议,就房屋搬迁时的房屋磨损的蔓延,规定一项与上述第XNUMX条所述的一般原则不同的特殊协议。 但是,并非所有的特殊协议都会被接受,并且视内容而定可能会失效。
关于特殊合同作为例外
榻榻米更换

如果有任何损坏,必须以一间房间为单位进行,全部费用将由承租人承担。

■■费
榻榻米桌子更换1张榻榻米5,000日元(另加消费税)〜

房屋打扫

房屋清洁应由贷方或贷方指定的清洁公司进行,不论污垢程度如何,并应全额支付``(1)基本清洁''和``(2)地毯清洁(用于地毯)''的费用它将由承租人承担。 (2)中的地毯清洁应按每个房间进行。

*专业承包商进行房屋清洁,因此搬出时无需清洁承租人。

■■费
1K / 30,000JPY〜,1DK / 2K / 40,000JPY〜,2DK / 45,000JPY〜,其他单独报价,地毯清洁:平方米/ 1,200JPY〜

*(1)的基本清洁部分不包括地毯,地板垫,地板,地板,墙壁和天花板布。

墙/天花板交叉
如果存在无法通过清洁去除的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损坏,将在单个表面上更换壁布和天花板。
地垫地板
カーペット
地板
如果存在无法通过清洗去除的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损坏,则应以一个房间为单位更换地板垫和地毯。 另外,不考虑地板的沾污/损坏部分的年龄。

关于房屋的使用和利益需要的修理

关于费用分摊的一般原则
房屋的使用和利润所必需的修理应由出租人承担。

■例子■
空调(出租人拥有的),热水器/浴缸有长期故障,雨水渗漏,配件故障等。归因于承租人的原因,例如租户的故意或过失或在租赁期间与正常使用背道而驰。如果需要维修,承租人将承担费用。

■例子■
儿童游乐造成窗户破损,空浴导致窗户破损

关于特殊合同作为例外
尽管有上述一般原则,占用期间的小规模修理可以免除出租人的修理义务,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自费进行修理。可以为此设置特殊协议。

■ 参考 ■
搬家时进行的小规模维修可能包括更换灯泡,荧光灯和水/排水塞。

我们有以下不同于一般原则的特殊规定。
承租人将承担涉及较小费用的维修责任,例如更换灯泡,荧光灯和水暖塞。